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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9 10:1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8-04       报名截止:2022-08-12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和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发〔2021〕15号)的相关要求,发布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334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委托发布4个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学科教师岗位、其他专技岗位等(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22年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人员(不含定向、委培),且正常参加2022年就业派遣。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人员(不含定向、委培),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本科、硕士或博士学历认证,其人事档案关系应保留在北京市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未缴纳社会保险。
3.年龄:本科、硕士研究生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是”)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订立聘用合同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学科教师岗位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思政课教师岗位须思政类相关专业并具有思政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8.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22年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人员(不含定向、委培),且正常参加2022年就业派遣。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人员(不含定向、委培),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
3.年龄:硕士研究生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是”)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订立聘用合同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思政课教师岗位须具有思政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思政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8.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9.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技术岗位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未评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4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4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4日(含)后出生。市级骨干、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年龄不限。
4.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思政课教师岗位须具有思政类相关专业学习经历和思政学科教师资格;其它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从业资格证(财务岗位除外)。
5.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或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2年8月4日至1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报名
1.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2年8月4日至12日
报名邮箱: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附件2)
通过招聘单位公布的邮箱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完成报名确认。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从公告下载《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粘贴电子照片。
(1)2022年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
(2)2021年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读书期间至今的社保权益记录单;
(3)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2021年8月至今的社保权益记录单;
(4)其他人员提交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学历和学位证,取得学历需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性材料;
(5)本人身份证;
(6)本人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
(7)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
(8)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报名表提交电子版,其余材料需提交原件PDF扫描件,保证清晰和完整。
(三)资格审查和确认考试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并通知合格人员进行考试环节。
(四)考试安排
1.专业技能考核
各招聘单位组织,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及安排,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确定专业技能考核内容,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由招聘单位公示。按照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入围人员如放弃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2.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进行职业素养、师德修养、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的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权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面试成绩30%),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业务能力等。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在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四、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不全、伪造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退回毕业院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应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关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中心网站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提示(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